13922331600,020-38399608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中泽新闻动态
在线咨询

律师平时业务繁忙,如果电话没接人听或者繁忙,您可以在线留言,我们会尽快的回复您!

您现在的位置是: 广州刑事律师 > 中泽新闻动态 > 广州荔湾区律师为您介绍关于毒品犯罪的具体处罚>

广州荔湾区律师为您介绍关于毒品犯罪的具体处罚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浏览次数:29 时间:2022-11-10 10:05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刑法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犯罪的具体处罚有哪些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七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处罚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三、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广州荔湾区律师随时接受咨询!


分享到:
广州死刑辩护律师讲解关于死刑辩护的意义 侦破绑架犯罪的常用方法有哪些?

广州刑事律师

QQ在线

在线咨询

13922331600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cache
Processed in 0.012589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