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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印发《意见》,要求离退休干部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浏览次数:27 时间:2022-05-21 09:3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意见》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表示,《意见》既充分体现对老同志的信任和关心,也体现对老同志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同时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党员干部退休后放松自我要求、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新情况,作出了更严格、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那么,《意见》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明确要求?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回答:《意见》提出“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着重从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规矩两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加强日常管理方面,提出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增强党性修养,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同时注意把握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新实践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新要求。
一是《意见》提出探索规范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近年来,许多地方和单位积极探索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肯定退休老同志的工作成绩、宣传介绍退休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对接服务管理、开展纪律教育等,得到了各方面的积极评价。同时强调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负责人要善于利用重要节点主动与党员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提出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双向共管机制。离退休干部党员出国(境)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强调有效发挥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在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在严明纪律规矩方面,提出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党员要严守有关纪律规矩,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的负面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强调发挥党组织管理监督作用,提出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所在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或老干部工作机构、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谈话提醒;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来源:新华社 天津党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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